醴陵市图书馆关于取消图书逾期滞纳金的通知
各位读者:
为提升图书借阅流通,提高醴陵市图书馆服务与管理水平,优化读者服务,我馆于2022年5月1日正式取消图书逾期滞纳金。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自2022年5月1日00:00起产生的滞纳金,图书馆将不再收取,在5月1日前产生的滞纳金仍需结算,请广大读者尽快前往图书馆二楼服务台处理相关事宜。
二、请广大读者爱护书籍,一定不要撕毁图书内所贴的标签,损坏书籍或标签要照价赔偿。对恶意损坏图书馆设施、设备和资源,长期不归还的市民,将纳入政府诚信系统。
醴陵市图书馆
2022年4月2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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